邓州市法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5 15:56:2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邓州市人民法院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政治处、执行局、法警局、审管办,19个副科级内设庭科室: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审判法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行政一庭、行政二庭、破产庭、技术科、老干科、机关服务中心、网络服务中心、行管科、监察室,17个派出法庭。主要职责:基层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一审、非诉审查和相应的案件执行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邓州市人民法院共有编制2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6人,全供事业编制54人。实有在编人员190人,其中:行政编制150人,全供事业编制4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邓州市人民法院收入预算3067.41万元,比上年增加874.06万元,全额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67.41万元,比上年增加874.06万元,按照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513.41万元,比上年增加615.5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49.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1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7%;商品服务支出307.82万元,比上年增加224.61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项目支出1193.96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38.9%。支出预算增加原因是: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诉讼费收入不断上涨,向社会购买安保及司法辅助人员劳务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0万元,比2016年增加2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30万元的巡回审判车辆购置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30万元,用于购买巡回审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与执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6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7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营支出预算600万元,含机关服务中心经费190万元,院机关及派出法庭基础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100万元,安保经费50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20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安排:巡回审判车辆购置费30万元,集控中心显示器40万元;办公电脑及打印机采购2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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