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邓州法院扎实有效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积极邀请军人陪审员参审涉军民事纠纷案件,努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法制环境。3月16日上午,邓州法院邀请军人陪审员—邓州市武装部副部长梁向前在裴营法庭参审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纠纷案件。
2016年7月17日,余某为李某建房,夏某在施工现场不慎摔伤,夏某与余某、房主李某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夏某遂诉诸法院,请求余某和李某承担因提供劳务致伤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等经济损失。因该案当事人李某的儿子在部队服役,涉及军属问题,为了更好妥善处理该案件,邓州法院在接到李某儿子所在部队的来函后,积极与当地武装部门沟通,特邀军人人民陪审员梁向前参与庭审。
邓州市享有“中国第一雷锋城”荣誉称号,长期以来,邓州法院高度重视“双拥”工作,一方面在该院民事审判二庭专门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处理涉军案件;另一方面按照程序积极向市人大提请任命军人人民陪审员,通过军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加强对涉军纠纷的妥善处理。
该院在处理涉军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并充分发挥军人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使该院的涉军纠纷以和谐方式得到解决,并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当地武装部门提出相关司法建议,运用审判职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