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注重“四个强化” 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布时间:2009-06-19 11:06:12


    邓州市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注重“四个强化”,努力创建“服务型、规范型、学习型、清廉型、和谐型、发展型”法院,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为助推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新“引擎”,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触及干警灵魂。党组充分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结合系统内外正反面典型及时开展讨论,举一反三,让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了“为什么干”“怎样干” “干什么”等问题,是非常务实的理念,不能有丝毫懈怠,违之即伤。在此基础上,该院主动邀请党校资深讲师授课,让干警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其现实意义,号召干警学习本院模范法官史林亚和清正廉洁、不辍工作、殉职在工作岗位上的原纪检组长赵国有的高尚情操和奉献精神,从而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及政绩观,进一步提高了思想境界。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干警行为。列举法官在态度、用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干警做到对照查摆、边整边改。同时,该院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仍然以公道、正派、端庄、理性的形象维护法院的尊严。为系统、全面、准确地记载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廉政信息,为党组织推荐、任用、评价干部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该院建立了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做好《干警廉政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和整理归档工作。目前,该院已建立了专门的档案柜,有档案索引,想找某人的廉政情况,几秒种就找出相关内容,促使广大干警彻底转变工作作风,使公平正义的理念得以深刻体现。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该院不断强化干警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深入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掌握第一手资料,主动出击,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认真落实诉讼引导、风险告知、首问负责、法官释明、判后答疑等五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操作性。

    四是强化学习深度广度,领会精神实质。该院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篇目重特色,注重结合实际,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通过活动的开展,该院干警的科学发展观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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