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来访,提高群众工作效率,保障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邓州法院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经过研究制定了《邓州市人民法院机关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该制度于6月8日正式实施。
制度规定信访接待实行对口接访、预约接访和及时接访三结合制度。一、对口接访。每天按照院党组成员分工,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领两名法院中层正职干部和两名青年干警在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二、预约接访。针对来访群众不属于当天接访领导主管案件,由立案二庭预约主管院长和庭室领导定期接访。三、即时接访。针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由案件责任人或者办案人员当场予以解答的,当场安排相关人员到接访室做解答工作。在接访同时均有一名法警和保安参于接访安保和疏导工作。
接访制度还规定,在接访中,针对来访群众的诉求,接访人员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需要由办案人员回答当事人问题的,当场通知办案人员到接谈室做当事人的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做到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绝不推诿塞责。
在6月8日的首次接访活动中,刘国磊副院长带领接访人员接待来访群众7人次,在接访中对来访的鲁秋梅信访案、王林豹信访案,当场和业务部门领导以及办案人员研究制定出执行方案,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对来访的李明卓信访案,当场通知案件承办人员来到接访室,做了解释答疑工作;对来访群众翟某反映的民事问题,因为不属于当天接访范围,故告知其于周三民事接访日来反映问题;对其余来访群众也做了耐心的解释工作。
这次接访活动方便了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做到了让来访群众“见得上面、说的上话、办得了事”,真正把上访人员吸附在当地,稳控在基层,实现矛盾下移,从而达到减少进京赴省上访、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