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行第一天登记立案23件

  发布时间:2015-05-06 08:54:10



诉讼服务中心外景


    5月4日,法院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首日,也是邓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之日。邓州法院院长杨俊华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同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及其他值班工作人员一起到岗值班。

    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外,不到8点,就有十余名当事人排起了队伍,要求立案、等待咨询问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业务庭的法官们挨个解答、办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该立案的立案,该答疑的答疑。同时,为了能够真正便民,法院在醒目位置张贴立案登记制相关文件,摆放诉讼指南、办案流程等材料,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行使诉权。

    当事人杨某拿着诉讼材料来到民事案件立案窗口,海艳茹法官认真接待了他,因为手续不全,海法官拿出纸笔,一边讲,一边写,“你的材料我们收下,我给你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先予以登记,等材料补齐后就立案。”同时,海法官一次性告知其补正事项、补正期限。在行政立案窗口,周某要求政府解决退伍军人劳动待遇及落实编制一案,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六)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事项范围,立案法官孙占文对其详细解释后,决定不予登记。在其它窗口,工作人员或详细讲解,或认真登记。

    邓州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陈金玲介绍到,以前是法院实行立案审查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现在是立案登记制,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实行第一天,邓州法院立案工作整体平稳有序,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当事人80余人,当场立案19件,登记4件,不予登记1件,导诉12人次,查询2人次,提供咨询30人次,信访接待3人次。

责任编辑: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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