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养爹妈 老两口告了儿子

  发布时间:2014-12-12 16:36:58


    12月9日上午,寒气袭人。邓州市张村镇的高老汉,用三轮车推着老伴,来到村委会门前,两人相互搀扶着,坐到邓州市法院巡回法庭的原告席上。高老汉称:“我的小儿子不养活俺老两口,我们就把他告了。”

    高老汉今年66岁,老伴65岁,老两口体弱多病,生活难以自理,加上无经济来源,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他们多次让小儿子高某支付赡养费,但高某一直拖着不给钱。“实在没办法,我们老两口才将他告上法庭。”高老汉叹着气说。

    开庭后,高老汉夫妇俩向法庭出示了他们前段时间患病时的住院证、CT片、药品等,证实他们患有疾病,经济困难。

    为何没给父母赡养费,小儿子高某解释说因为父母还有7万元存款,他认为老两口把这些钱花完了,他再给钱。对于小儿子说的7万元存款,高老汉斩钉截铁地说:“根本没有!”

    法庭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最终判决高某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各200元,共400元。

    旁听的一位村干部说:“为了使本案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法院考虑到两名原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决定深入到村里就地开庭审案。”

    主审法官张剑波表示:“本案中,高老汉、高老太将高某自幼抚育成人,尽了抚育的义务,在他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有要求进行赡养的权利。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能因自身经济条件的强弱和成家与否而放弃赡养老人的义务。高老汉、高老太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合法。”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2014年12月11日《南阳晚报》第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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