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开展向李亚钦学习活动并追记其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4-12-31 16:25:00


    12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省法院文件,文件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邓州市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院长李亚钦学习的活动,并为李亚钦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李亚钦是南阳社旗人,1966年11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民三庭庭长,2007年3月任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因劳累过度,在自己的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终年48岁。李亚钦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于律已,为民司法,两袖清风。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和“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他所在的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省法院在决定中要求,全省法院学习李亚钦同志,就要学习他尊崇法律、坚守法治的坚定信仰,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要学习他公而忘私、廉洁自律的高贵品质,要学习他一身正气、不畏艰险的精神气概。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李亚钦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为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四个河南”努力工作。

    李亚钦同志因公牺牲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和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分别以不同形式向李亚钦的亲属进行了慰问,并要求对其事迹进行挖掘宣传。邓州市委和南阳中院也先后做出了向李亚钦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分别追授其“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和追记三等功。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文章出处:2015年01月19日《南阳日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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