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摔重伤,一起喝酒的姐夫最后赔偿两万余元,为啥——

少了一句劝 官司“找上门”

  发布时间:2014-05-17 09:37:44


    在姐夫家喝醉后,彭某仍要骑摩托车回家,姐夫也没劝阻,结果彭某在路上出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邓州市法院判决彭某姐夫也要担责,赔偿2万余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你与驾车人一同喝酒时不劝阻,如果驾车人因酒出事,你也得承担责任。

    邓州市的彭某骑摩托车去姐夫王某家做客。中午,王某设宴款待,双方相互敬酒,致使彭某喝醉。饭后彭某骑摩托车回家,王某也没阻拦,彭某途中不慎摔成重伤瘫痪在床,彭某共花医疗费8万多元。为此彭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类费用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彭某驾驶摩托车仍劝其酗酒,对彭某酒后驾驶可能造成的危险应当预知,却不强制阻挡实属不当。同时认为原告彭某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知晓酒后驾车的危险状况却执意驾车行驶,对造成的危害后果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议庭解释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王某主动向彭某道歉,双方终于达成调解,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彭某21000元。

    邓州市法院刑一庭庭长王琪琳说,该案属于共同饮酒人对酒后驾车行为未加以劝阻。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对酒后驾车酒友是否有义务劝阻进行明文规定,但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酒后驾车者出事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但在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同样,在明知对方喝多了,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酒友应该劝阻其不要再喝酒,倘若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至于出现意外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5月16日第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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