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农历十二月廿三(小年)
星期四
〓导读〓
【代表委员】江必新与驻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大案要案】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
【省院新闻】省高院工作报告获赞成率92.8% 高票通过
【媒体聚焦】
>>央视《新闻1+1》报道我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河南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维护农民工权益
【典型案例】帮忙燃放烟花 炸伤眼获赔偿
【代表委员】
江必新与驻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1月23日,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郑州与部分在豫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通报了最高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的整体工作情况以及2014 年工作安排,就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全国人大代表白红战、赵明恩、李海燕、王锋、李士强、宋丰年、李光宇、郭建华、徐筱芗和全国政协委员司富春参加了座谈。
【大案要案】
>>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
1月23日,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信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2年7月至2011年春节,被告人周镇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464万余元,另有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郭增喜故意伤害案一审开庭
1月21日,郭增喜故意伤害案在安阳文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安阳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人民观审团参与了诉讼。
2013年7月18日21时,被告人郭增喜酒后将一女婴摔在地上致其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郭增喜提起公诉。庭审中,郭增喜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忏悔。
本案将择期作出宣判。
>>"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被执行死刑
1月21日,"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被洛阳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李浩自2009年起,在其购买的地下室挖掘地道和地洞,先后拘禁6名被骗来的卖淫女。其间,李浩多次强行与6人发生性关系,并杀害了其中2人。
【省院新闻】
>>省高院工作报告获赞成率92.8% 高票通过
1月2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高院工作报告以92.8%的赞成率高票通过。
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5041件,同比上升4.12%;审结执结597474件,同比上升7.01%,为建设"四个河南"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省高院召开老干部新春茶话会
1月21日,省高院召开老干部新春茶话会。长期以来,省高院广大老干部始终关心支持人民司法事业,为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省高院党组将进一步把老干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
>> 朱正栩参加"最美基层法官"评选
日前,最高法院在全国开展"寻找最美基层法官"活动,宝丰县法院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作为我省唯一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朱正栩扎根基层18年,年办结案300件以上,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信访。她长年奔波在辖区103个行政村的大街小巷,与群众共饮一杯水,共坐一块石,被辖区父老乡亲们亲切称为"知心庭长"。
【媒体聚焦】
>>央视《新闻1+1》报道我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1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了我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并电话连线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
2012年10月,省高院成立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减刑假释审判庭。对涉黑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实行的裁前报告、裁后备案制度,被最高法院充分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河南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维护农民工权益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形成维权合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在全省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联动协作机制。(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1/21/content_75898.htm?div=-1)
【关注民生】
>>济源中院开展"关爱贫困儿童"活动
春节临近,济源中院组织开展了"关爱贫困儿童"活动。法官主动向位于王屋、太行二山的下冶第一小学送温暖、献爱心,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西峡法院寒冬送温暖
1月15日上午,西峡县法院的法官来到西坪镇瓦房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将1600斤面粉、200余件衣物和棉被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关怀,过个温暖踏实的好年。
【典型案例】
帮忙燃放烟花 炸伤眼获赔偿
2013年4月24日晚,郑州市民石某见邻居张某燃放烟花,就上前帮忙,不料烟花火焰突然爆出,导致其左眼炸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事后,石某将张某和烟花经销商李某诉至二七法院。
1月21日,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某、李某分别向原告石某支付5.8万元和4万元。
★法官提醒:新春将至,广大市民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并注意燃放安全,避免同类意外事件的发生,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