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报告(总第八十一期)

发布时间:2014-01-03 10:55:23


2014年1月2日

农历十二月初二

星期四

〓导读〓

【代表委员】

    >>媒体集中报道吴金印等5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法院工作

    >>刘卫星、王卫军等代表委员高度肯定法院金融审判工作

【新法新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决定

【领导关怀】周强院长对河南高院一执行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省院新闻】河南高院到监狱公开宣判32件减刑案

【大案要案】“7.22” 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案一审宣判  

【代表委员】

    >>媒体集中报道吴金印等5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法院工作

    日前,新乡中院策划“展代表风采、树司法形象、人大代表话法院”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人民法院报记者对全国人大代表吴金印、刘志华、买世蕊、裴春亮、范海涛的事迹及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期待进行集中采访和系列报道。

    近年来,新乡中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搭建民意沟通平台,让社会各界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

    >> 刘卫星、王卫军等代表委员高度肯定法院金融审判工作    

    2014年1月2日上午,省高院召开金融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刘卫星,省代表委员王卫军、石亭峰、郑春燕、刘永先、王建强、牛君彬、秦建华、胡相云、仇万强、徐克顺、陈益民参加。他们对全省法院服务金融法治建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立勇院长出席座谈会并对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法新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决定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决定指出: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http://www.court.gov.cn/qwfb/sfjs/201312/t20131226_190743.htm)

【领导关怀】

    >>周强院长对河南高院一执行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河南高院在妥善执行中粮集团吉林蔡家中谷粮食储备库与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作出重要批示:河南高院敢于碰硬,严格执法,解决了中粮集团所属吉林蔡家中谷国家粮食储备库诉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执行难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和法律秩序,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好评。

    >>三地市委书记对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到郑州中院调研时要求,要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应对新的挑战;要深化刑事审判改革。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按照"政治坚强、业务过硬"的标准,持之以恒抓好法官队伍建设,确保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神圣维护者,忠实履行职责,真正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建生在听取中院工作汇报时要求, 要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证据说话,用事实证明,坚决摒弃"两个基本"办案标准,办群众信服的精品案,办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信阳市委书记郭瑞民在听取中院工作汇报时要求,要加强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更新和强化司法理念,强化打击与保护并重、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程序正义、接受监督的理念,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宽严相济,公正司法。

【省院新闻】

    >>河南高院到监狱公开宣判32件减刑案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河南高院减刑假释审判庭法官来到省第三监狱,对32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省高院首次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在对32件减刑案件的公开宣判中,审判长对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30名罪犯裁定准予减刑。同时,对2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

    >>河南高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为切实解决队伍建设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河南高院将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为了接受社会监督,河南高院设立举报电话:0371-65763331。

    >>全省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7312件

    从河南高院在巩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一种,它实行一审终审,在审理程序上比一般的简易程序更加简化,具有"方便又快捷、省心又省力"的制度优势,能够更加方便群众。

    截至2013年12月20日,全省基层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7664件,已办结7312件。目前,所有办结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中,未出现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申请再审的情况。

【大案要案】

    “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案一审宣判

    2013年12月27日上午,信阳中院对京港澳高速“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立论、杨立良二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无期徒刑;邹建洲、王恩典、李晓东、赵中华、刘昌珍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二年。

【图片新闻】

    法官送福到农家

    “乔奶奶,这个福字好看不,祝您老人家新年快乐!”沁阳西王召村的乔秀珍老人收到法官送来大红福字时,高兴得合不拢嘴。2014年1月1日,沁阳法院组织法官带着新年的美好祝愿对今年以来判决、调解的部分赡养案件当事人开展大规模的回访活动,架起了民意沟通“连心桥”。

【基层动态】

    >>睢县法院成立法官家属保廉协会促廉政

    睢县法院通过聘请干警家属组成法官家属保廉协会,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自2008年保廉协会成立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违法乱纪事件,被授予"商丘市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

    >>虞城法庭“五小”的膨化效应

    虞城法院把“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创建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6个法庭全部达到省高院法庭“五小”规范标准。

    通过法庭“五小”创建,让法官们在法庭工作安心,与老百姓和当事人交心。“五小”产生的膨化效应使法官们在“五彩缤纷”的小天地里,谱写出了司法为民的新乐章。

【见证执行】

    灵宝法官5赴陕西执行300万元借款案

    2011年11月17日,三门峡某电器公司与石某为三门峡某木业公司担保,从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3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逾期后,下欠292.9万元及利息未付,引发诉讼。

    经灵宝法院调解,三门峡某木业公司定于2013年6月28日前还清下欠款,三门峡某电器公司与石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到期后仍分文未还。

    7月到12月期间,执行法官先后5次到陕西大荔,与当地工商局、银行、公安局等联动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多方调查,实地走访,多次给各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协议。

    至此,一起标的近300万元纠纷,长达2年多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以三个连环协议的形式巧妙执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政治部宣教处承办

编辑:冀天福  编审: 徐哲  冉国俊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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