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邻居家的孩子喊门,结果不慎从邻居家石棉瓦房上摔下致死,责任谁来负?2013年12月4日,在邓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胡某及其妻子李某支付因喊门而致死的郭某的三位法定继承人即三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使这起因帮忙引发的生命权纠纷得以圆满结束。
2009年农历5月的一天,胡某的儿子胡某某在外看演出到凌晨,回家时父母均已熟睡,胡某某喊了半天门见没反应,遂请邻居郭某帮忙喊门。郭某大声喊胡某夫妻未果,就上到胡某家的石棉瓦棚上喊,结果突然从石棉瓦房上摔了下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去世后,其妻胡甲及两人之子郭乙和郭丙遂与胡某夫妻发生纠纷,要求胡某夫妻赔偿三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元。双方为此吵闹了几年,一直未能解决问题。2013年11月1日,三原告诉至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由二被告赔偿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赔偿款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