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人失踪 谁埋单

  发布时间:2013-01-21 17:15:13


    撞伤人后玩失踪,肇事车车主来埋单。近日,邓州市法院审理一起肇事致人受伤后的赔偿纠纷案,判决肇事车车主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受伤者的损失。

    2011年12月30日,张某驾驶一辆自卸车,在邓州市文渠乡殷洼村过马路时,不慎将叶某撞伤。经公安部门认定,张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叶某负次要责任。张某将受伤的叶某送到医院后,未支付医疗费等损失,悄悄离开。之后,叶某一直没有找到张某,却通过撞伤自己的自卸车找到了自卸车的车主高某,得知原来叶某是高某的雇员。因高某的自卸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叶某便将高某和保险公司同时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各项费用2.2万元。

    邓州市法院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雇员张某驾车时未与叶某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具有重大过失,负有主要责任,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高某还是肇事车的车主,同样对事故负有责任。经过协商,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做出裁定,由自卸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叶某11900元,自卸车车主被告高某赔偿叶某7000元。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1月21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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