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为加强审判业务建设、提高法院诉讼文书质量,从而更好地促进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规范、促进、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作用,从2013年元月份以来,共规范4类诉讼文书共计31份。
由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法院诉讼文书中适用法律条文发生了很大的变动,邓州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组织新法的培训、召开诉讼文书规范座谈会、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形式,对裁判文书类、通知类、笔录类、报告类四大类文书中的判决书、裁定书、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审理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案件审理报告等文书作了规范。
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钦强调要保证办案质量,不单单是要查清事实,正确运用证据和适用法律,也包括要制作好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