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活用“三十六计”击中“老赖”

  发布时间:2012-05-21 09:30:16


    近年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化解一个个“骨头案”,击中一个个“老赖”,年均执结案件1200余起,执行标的额超亿元,和解执行率62.7%,有效执结率99.3%,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8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53件,全部执结,执结率为100%。为有源头活水来,“三十六计”功不可没……

“反客为主”对治“人间蒸发”

    日前,邓州市十林镇农民赵丽领到赔偿款16.2万元后,激动地翘起大拇指说:“‘反客为主’帮俺拿到16万,法官真中!”

    原来,杨刚的儿子在云南昭通务工期间意外触电身亡,杨刚从用人单位领到死亡赔偿金36.5万余元。这笔款本应在杨刚及其儿媳赵丽、孙子杨兵等亲属间合理分配,杨刚却一直占为己有,拒绝分配。为此,赵丽将杨刚告到法院,要求杨刚返还赵丽和杨兵应得的赔偿款。

    杨刚则干脆玩“人间蒸发”,一走了之,杳无音讯。该院审理后,缺席判决杨刚返还赵丽和杨兵16.2万元赔偿款。但杨刚一直下落不明,赔偿款始终未能兑现。

    2011年1月2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仍未找到杨刚的下落,案件陷入僵局。为尽快执结该案,该院主管领导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创新方法,千方百计找到杨刚,维护申请人权益。

    经过精心研究、反复讨论,他们决定运用“三十六计”之“反客为主”。于是,执行法官开始“撒网”,着力从杨刚的亲朋好友搜寻“空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次走访杨刚的亲朋好友,法官从杨刚以前的工友处查到杨刚曾使用的一个电话号码。经查询,该号码是贵州省从江县的一个公用电话。因杨刚除了懂建筑活外别无专长,而且以前在贵州省从事该行业,法官判断其很可能就在从江县务工。

    考虑到杨刚不可能将巨额赔偿款随身携带,很可能存入当地银行,执行局法官常新、陈磊当机立断,于4月18日奔赴从江县,拉网式查询当地所有银行,终于查询到以杨刚妻子杜萍名义的存款21万元。执行法官当即冻结之,扼制其“命门”,把握了主动权。

    不久,杨刚不得已现身,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坦言因担心儿媳改嫁会带走赔偿款,才出此下策,并称已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准备长期定居。杨刚当即愿意返还16.2万元赔偿款,执行法官遂依法扣划该款。对杨刚无视法律、规避执行的行为,该院除批评教育外,还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谈及这次千里跨省执行工作,陈磊动情地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千里艰辛不足夸,三十六计显威武。”

“笑里藏刀”化解13年“三角债”

    日前,一起长达13年之久的兄妹房产执行案成功和解执行,不但使这起涉执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彻底息诉罢访,而且使赵氏兄妹重归于好,完全得益于“笑里藏刀”之计。

    申请执行人赵江与被执行人赵俊平系同胞兄妹。1992年,由赵俊平出面并垫资3万元,在邓州市东城区邓南公路南侧为其兄赵江建起上2下2门面楼房及后院平房2间。1994年,赵俊平又以赵江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1997年,双方为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赵江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双方争议的房屋归己,赵俊平则反诉请求赵江偿还为其投资的3万元建房款及利息和其它物料款等。

    该院审理后,于1998年判决该房屋归赵江所有,赵江给付赵俊平房屋投资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江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赵俊平立即搬出争议的房屋并归还房产证。

    在执行过程中,赵俊平则以其兄没有偿还3万元及利息为由,拒绝腾房和归还房产证。根据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执行人员要求赵江尽快履行偿付建房款的义务。但赵江却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自己将房屋变卖后再付房款,同时申请法院中止执行。该院裁定中止执行后,赵江既不变卖房产还款,又不同意依法拍卖变现,还隔三差五到法院催问执行情况。

    由于该案的时间跨度大,其间曾经历几任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和案件承办人,但均由于赵江对执行意见反反复复,且赵俊平长期外出下落不明而迟迟未能执结。2010年8月,赵江原在外租住的房屋已到期,在不能继续租住的情况下,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法院执行不力,并要求再次更换执行人员。特事特办,该院领导想到含有朴素军事辩证法因素的“三十六计”,将该案调整给擅长思想工作的执行员何晓办理。

    在得到赵俊平可能在平顶山某矿区同其儿子居住的信息后,2010年10月31日,何晓一行三人前去平顶山市查找赵俊平。几经辗转,在得知赵俊平在某矿区的具体住处后,执行员不知疲倦地去见赵俊平。见到赵俊平后,执行人员耐心解释。赵俊平也认为执行人员驱车数百里,真心实意为兄妹们解决纠纷,遂感动万分,说出了十几年兄妹恩怨的实情:“其实这3万元不牵扯我,这主要是赵亮(赵江、赵俊平胞弟)的钱。只是当时我牵头盖这房子,盖好后赵亮一直在里边住”。

    执行员了解到兄妹十几年的纠纷症结后,不顾严寒,连夜从平顶山市赶回法院,第一时间向院、局领导汇报执行进度。摸清赵俊平的实情,院、局领导心中有了底,遂一方面分头做赵江、赵亮的工作,并电话联系让赵俊平回来帮助做工作,另一方面发出强制腾房公告,给现占住该房的赵亮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找赵江协商,以便逐渐拉近或恢复兄弟情,促使该案和解执行。

    经过院、局领导和执行人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兄妹三人最终握手言和,并通过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方争议的房产一分为二,由赵江分得上1下1门面及后院1间平房,赵亮分得另一半的上1下1门面房及后院1间平房,以此房抵作当时投资建房款及所产生的利息,楼梯共用。兄妹三人都十分满意,对法官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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