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利国利民。眼下,一些年轻人却早吃“禁果”,屡破“禁区”,导致长辈埋怨甚至纠纷。邓州市桑庄镇农民杨亮考虑到外甥女不宜过早生育,前去劝说时被外甥女婿打伤。日前,邓州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军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玲自幼父母离异,随父生活。2009年9月,刘玲到邓州市城区某中学就读,与周军同班。无心上学的刘玲初中一年级未上完便退学到广东务工,周军不久也退学。后来,二人又在网上相遇,慢慢发展成恋人关系。2010年8月,18岁的刘玲与22岁的周军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不久,刘玲怀孕。刘玲母亲杨萍得知后,坚决反对。刘玲因害怕流产时疼痛,一直没去做手术。杨萍反复劝说刘玲,均无果。
2011年2月20日21时,刘玲舅舅杨亮打电话给刘玲公公,劝说让刘玲晚几年再生育,因言语不和,二人在电话中吵骂。22时40分许,杨亮和刘玲的两个姨妈一起来到周家劝说。话不投机,杨亮上前将周军爷爷推倒在地。周军见状遂用玻璃酒瓶将杨亮头部打成轻伤。案发后经调解,周军赔偿杨亮经济损失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