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定副院长、立案庭庭长王军,少审庭庭长张云旗等一行6人到邓州法院调研立案、少审工作,同院长李亚钦、副院长任金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赵曙君以及立案、少审等部门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王定副院长一行详细听取了我院立案庭关于立案预登记、司法确认工作和少审庭的工作汇报,并就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关于少年案件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王定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邓州市法院的立案审查工作把关细、标准高,因此立案环节上访上诉案件少,无因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案件;少审庭连续多年获得省、市先进,少年综合审判庭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这些都值得肯定。要求邓州市法院继续将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工作、司法确认工作、少年综合审判庭省试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下去。对下一步工作,王定副院长强调:
一、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亮点。立案、少审工作虽然很繁琐但很容易出成绩,在工作中要注重抓典型,以点带面。中院的立案预登记制度已经在全省推广,基层法院应科学执行此项制度,使该制度在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方便诉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案件要注意总结、宣传。少审工作要在庭审方式、判后帮教、社会调查员制度、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争取多出亮点。
二、要高度重视立案工作,严把进口关。加强对社会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调查研究,注意克服案件受理中的机械执法倾向,增强政治敏感性,从大局出发,把好立案关,依法保障诉权,严格按标准立案,对重大、疑难和敏感案件慎重受理,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坚决不能受理,并引导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化解矛盾。要重视立案预登记工作,立案庭对委托出去的案件,要勤联系,做好对调解委员会的跟踪服务,对受托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要求司法确认的,要及时快速按程序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要加强少审工作,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涉少案件不是一家的事,少审庭要多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在涉少案件的审理中,要严格落实涉少庭审方式的有关规定,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深入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回访帮教、社会调查员等制度,感化、温暖失足未成年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再次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