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亮剑行动”

  发布时间:2011-05-31 15:26:44


    为切实改变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邓州市人民法院4月份以来,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亮剑行动”。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李亚钦为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则良为副组长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合理调整执行力量,从人财物方面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该院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报告财产,严查财产走向,奖励举报人,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布曝光“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抓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祁卫星和执行局局长何则良主动按照“五定一包”要求,分包具体案件,并带头办理大案、难案。

    经过第一阶段的排查,该院共排查出34件规避执行案件。对这些案件,该院责任落实到人,逐案制定反规避执行措施,穷尽一切手段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并要求限期结案。

    为营造浓厚氛围,该院通过强势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版面。从5月13日开始,该院在邓州市电视台连续10期发布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公告,曝光了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黑名单”200人,震慑了规避执行行为。

    截至目前,该院已有1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部分规避执行行为受到了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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