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法院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确保司法廉洁,日前,邓州市法院建立了执行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5位执行监督员,对本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邓州市法院这次聘请的5名执行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占1位,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3位,任期为3年(期满可续聘)。在任期内,监督员们将对法院执行工作中司法决策情况、执行过程中公正、高效执法情况、执行干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监督。
执行监督员履行职责形式也很广泛,根据该制度要求,他们将应邀参与法院有关执行工作会议,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旁听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听证,参与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同时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
执行监督员制度建立后,必将对邓州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有益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