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邓州市人民法院“纠正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邓法发〔2010〕16号

发布时间:2010-06-30 09:42:13


各庭、科、室、局、处:

    现将《邓州市人民法院“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邓州市人民法院“纠正执法问题、促进

                              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政法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省法院要求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在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为确保专题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根据南阳中院及邓州市委政法委有关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排查、纠正当前全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广大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严重执法问题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赵作海案件为戒,始终把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放在首位,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动摇,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动摇,坚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切实提高执法能力,践行公正执法。全院要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责任,强化司法绩效考核,努力提高工作质效,精心办好每起案件。

    1.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全面落实“两高三部”近期下发的“两项规定”,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始终坚持凡是案件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能定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和办案责任制,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万无一失。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处理好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关系,坚持配合与制约并重,既要尊重多家意见,更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于应当由法院负责的事项,必须要负起责任,不能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而盲目迁就,不能牺牲法律原则、违背法律规定而匆忙下判。

    2.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重点是要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的能力,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执行工作重点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程序不规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大力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依法及时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三)切实纠正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1.在立案阶段,坚持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和依法受案相结合,做到应立即立;再审立案环节要加大审查力度,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相结合,努力解决申诉难。

    2.在审判阶段,要切实解决“合议走形式”、“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的问题,完善好层层追责的责任承担体系。要按照《全市法院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活动”,发现和纠正有问题的案件,找准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3.在执行阶段,要加强执行权的分权运行,打破一人、一庭负责到底的传统模式,对重大事项的裁决实行合议制,执行异议的审查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要探索和尝试将财产调查、控制、变现及款物的交付和分配,分别由不同的执行人员负责,加强相互监督与制约。

    4.要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按照中院下发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通知》和《人民陪审团成员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选择好社会群众参与案件审理,加强对法官行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四)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实现文明执法。要认真落实好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要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和民意沟通机制,按照中院下发的《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进行案件回访,全面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呼声,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要落实好中院拟下发《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官言行,建立起法官与律师的正常沟通联络制度。

    (五)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保障社会稳定。要按照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解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重在矛盾化解。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信访风险评估,关口前移,主动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及时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认真开展大接访、大走访活动,坚持院长、庭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能有处申诉。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法院安全保卫,相关部门要组织演练,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胜,把一切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执法。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工程,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推行案件评查、法官绩效考核、廉政监督员工作,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监督;加大对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6月10日至6月13日)

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通过学习,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增强业务素质。

    学习内容:在前一阶段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关于纠正执法问题的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李新民书记、张立勇院长在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基本要求:

    1.院党组要召开专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安排学习、开展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安排活动与工作的关系,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出台落实活动的具体计划。

    3.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效果。

    4.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把深入学习贯穿专题教育活动的始终。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6月14日至7月14日)

    主要任务:要全面排查本部门、本人在执法办案、服务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重点排查可能造成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案件,有执法错误可能形成舆论热点的案件以及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件。要按照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三查”工作。刑事审判部门要对法院拟作无罪判决,而有关机关不同意,致使被告人长期羁押、久拖不决的案件;经协调已作“降格”处理,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当事人仍以无罪为由长期申诉不止的案件;当事人翻供、反映刑讯逼供、喊冤的案件;其他当事人以没有作案为由长期申诉的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大清查”。民事、行政、执行等其他业务部门要对当事人赴京、进省上访,长期缠访、闹访,以及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大排查”。综合部门要对照岗位职责,对在思想观念、责任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大检查”。

    基本要求:

    1.重点要突出。要把关键执法环节、执法问题多、执法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作为排查重点,进行专项检查,找出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2.方法要多样。要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通过各种渠道,从舆论媒体的报道中、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批评建议中、从长期没有息诉罢访的案件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认真进行排查。

    3.剖析要深刻。各单位要对查摆的问题,逐一建立台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剖析材料要在7月8日前报院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纠正整改阶段(7月15日至9月5日)

主要内容:对于排查出的案件、问题,要逐件依法纠正、解决;对于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要严格进行责任查究;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对于机制性、体制性问题,要加强调研,研究对策,积极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请示,努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

    1.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特别是冤假错案,务必在活动期间内纠正、解决;对于一般问题或有瑕疵的案件,要限期纠正。

    2.严格问责。对于存在执法问题的责任干警,要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3.建章立制。要抓好制度建设,特别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审查判断证据、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公检法配合监督制约、制约自由裁量权、执行权分权制约等方面的制度,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单位要将整改报告及完善的相关制度在9月1日前报院活动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

主要任务:按照验收标准,各单位要准备好各项记录及开展活动相关材料,做好总结,院活动办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迎接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在9月8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报院活动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李亚钦院长任组长,任金耀副院长、赵曙君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成人员。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赵曙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见附件)。李亚钦院长是专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院专题教育活动负总责。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中院活动办公室、邓州市委政法委活动办联系,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报告。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中院将组成若干督导组对各基层法院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我们也将加强内部督促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有效进行。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围绕重点案件的清查、排查和评查,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力争通过这次活动消化一大批重点案件,提升整体审判质量;要围绕思想作风和司法理念的转变深刻自查、剖析,自我揭丑,绝不护短,切实从源头上提升队伍素质、改善队伍面貌,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汇总、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要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加强信息报送、裁判文书评比、审判作风评议等工作,以活动的创新推动司法工作的进步,以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的提高来检验活动取得的成效。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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