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近几年来不断加强少年犯判后管理,积极探索非监禁刑少年犯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少年犯重犯率,挽救了失足少年,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当地人大及各界群众的普遍称赞。在3月26日河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上,该院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据悉,该院为了达到最佳的审判效果,采取了七项判后管理措施:
实施判后告诫制度。即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针对每个少年犯的具体情况,发放告诫书。告诫书内容主要包括该少年犯犯罪的原因、性质、生活环境和以往的表现,提醒在考察期内该少年犯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督促落实帮教措施。对于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可以综合其性格特点、特长爱好和犯罪动机、性质等方面,制定帮教计划,以期达到“有的放矢”,并督促该帮教计划的落实。如该院审理贾某等人抢劫一案时,了解到当时贾某正在高考前的冲刺阶段,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在综合考虑贾某犯罪行为的动机和性质的基础上,该院对贾某适用缓刑。缓刑宣告后,审判人员同其法定代理人联系,针对贾某的特点和状况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被告人贾某也向法院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决心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定期回访考察。运用人性化的工作方式,以一个长者或者朋友的身份、以拉家常的形式进行考察,并分类施治。对于表现良好的,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于表现不够积极的,适时予以提醒并提出要求。对有实际困难的,主动予以救助或者积极联系相关单位予以解决。
召开座谈会。少年法庭不定期召开由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先由少年犯汇报近期表现,然后由包括其法定代理人在内的帮教人员根据各自的调查、帮教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对于表现良好的少年犯进行表扬,表现不够积极的提出帮助意见,对不同的少年犯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在座谈会上,少年犯互相交流心得体会,促进转化。
利用网络帮教。在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创新形成了司法机关牵头,社会、社区配合的帮教网络。少年法庭积极同非监禁刑少年犯所在地的社区或者学校联系,并签订《非监禁刑人员管理双向责任书》,建立相关人员的档案材料,由法院、社区、学校共同对该少年犯进行监管。同时,与市政府有关单位联系,争取资金支持,设立帮教专项基金,为社区矫正提供资金支持,对于有实际困难的少年犯予以相应的财物帮助,从思想深处进行感化。
法官“一对一”重点帮教。即一名法官负责一名重点少年犯,对该少年犯的表现情况、心理状况进行考察、了解和疏导,有困难的及时汇报并帮助解决。为少年犯争取入学或就业机会,对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资金救助。对于失学的少年犯,通过教委积极同当地学校联系,帮助其复学。对于辍学的少年,通过关工委、就业中心联系当地相关单位,为该少年犯寻找适合其年龄、身体状况的工作。对于暂无生活着落的,在经济上给予适当扶助,促其早日自食其力。
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对于考察期内表现良好的非监禁刑少年犯,可以以口头表扬、书面表彰的方式对该少年犯进行鼓励,并将此情况告知该少年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为今后拟实行的前科消灭制度提供考察依据,以此作为对矫正少年犯的一种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