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全体干警会,进行积极学习,周密部署,确保该法在实施后得到贯彻落实。截至目前,该院干警的认识得到提高,业务能力得以增强。
一是提高认识。为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侵权责任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该院院长李亚钦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指出侵权责任法明确了侵权责任,对预防、制裁侵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安排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广大干警三个层次分期分批学习侵权责任法。
二是狠抓督查。为切实将学习落到实处,院长李亚钦亲自带领院党组成员、各庭科室长一起学习,再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干警学习,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抽查验收。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对各庭科室长的验收,民一庭庭长负责对干警进行验收。同时,广大干警在学习中加强交流,举办形式多样的讨论会,以辨明理,深刻领会侵权责任法的精神实质。
三是扩大宣传。该院积极筹措资金,为民事审判战线的法官购置侵权责任法单行法读本,达到人手一册。制作条幅、版面、宣传页,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群众家中,大力宣传侵权责任法及其重要意义,教育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