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今年来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清理积案的执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85件积案已结83件,结案率为97.65%,其中重点案件31件全部执结,有财产案件33件,亦全部执结,无财产案件52件,执结50件。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602件,执结593件,结案率为98.5%,执结标的额58323元。
一是规范执行主体,避免多头执行。通过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局统一执行,行政二庭负责非诉案件执行,根据执行需要,要求基层人民法庭、法警局配合执行,形成了大执行的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执行程序,严禁损害当事人利益。在执行工作中实行立执分离、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推行“阳光执行”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先后出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涉案标的物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实施细则》等规定,确保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性。
三是规范执行机制,解决执行难。相继推行了执行十公开、执行信息协查、四查一告知、曝光限制老赖户等制度措施,规范了执行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执行案件分配到执行庭后,执行局综合室即对执行人员采取的各种执行手段进行监督,直至执行庭办理报结手续;加快和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全部执行案件上网,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和监督。同时,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摸底排查积案,向邓州市委汇报,同市政府协调,设立10万元专项执行救助基金,建立党组成员“五定一包”责任制,全力以赴谋清积、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