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邓州市法院坚持“从严治院,必先从严治长”的方针,叫响“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口号,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作风建设、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机制,多措并举,有效助推了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部署,强化责任。一年来,该院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最大失职,队伍中出现不廉洁就是最大过错”观念,从思想、行动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能够与整体工作一起安排、专题研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班子成员讲评制度,坚持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的基本形式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落实党务公开,确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严格自律,做好表率。该院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政,作好表率,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克服麻痹。尤其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班子成员带头封存警车,想方设法杜绝“节日病”,均能低调节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管住自己的同时,带好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做到了“三带头”(即带头搞好学习,带头落实上级有关廉政规定,带头按章办事)。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人和事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通过查案,及时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干警一个清白,使该追究的受到应有惩罚,全体同志深受教育。
三是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该院以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工作规划》为契机,积极探索“四项”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网络体系。通过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综合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实践感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警示法、诺廉述廉评廉法、环境影响法、家庭助廉法”,并把《工作规划》等廉政教育内容详细制订、纳入实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大堤,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出台完善《机关工作人员不良作风处理意见》、《审判权、执行权和财务的重点监控制度》、《审委会工作规则》、《干警廉政档案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划分了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各自的责任范围,明确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监督责任;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党风廉政考核与司法绩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实施审判监督、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干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力度和对违法违纪案件举报的查处力度,建立起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员和举报制度,构建外部监督网络,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对廉政干警,一方面与评先评优挂钩,使其在精神上有荣誉、政治上不断进步,一方面通过廉政保证金制度,不断加大对廉政干警的奖励,使其经济上得实惠;通过向市委汇报、同政府协调,落实法院干部的职级配备,解决干警们的后顾之忧,建立不必为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