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以胡锦涛同志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出重要批示、在全国推广为契机,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把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精神实质,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审判程序相结合,与马锡五审判精神相结合,使之成为法院工作的“铁章程”,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不断加大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原则,秉承“三个至上”宗旨,最大限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统筹安排,过好“三关”。在审判工作中,该院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注重把握好“三关”:一是教育培训关。既抓好工作人员的制度培训,增强他们的制度意识,同时也加强对党员、群众代表的制度教育,使他们了解制度、熟悉制度,增强参与意识。二是督促落实关。认真落实内部监督、群众监督、上级监督等监督措施,确保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按章办事、民主处事、规范行事。三是检查监督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和群众关心案件的庭审、执行,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建立院长定期大接访、信访案件处理回访、问题案件纪检监察提前介入等机制,强力监督案件审执效果,尽量减少诱发涉法涉诉上访因素。对不按审判程序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办事的法院干警,进行严格教育,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使司法为民、民主管理有序推进。
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中,该院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渗透到机关与基层建设各项日常工作中,在部署工作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检查工作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考核工作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做到锲而不舍、常抓常新,从而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深化完善,助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地制宜,注重创新。根据工作实际,该院采取法庭(科室)提议、党组会商议,党员大会评议,群众代表大会决议“四议”程序,实行决议结果公示,实施结果公告“两公开”制度。在决策过程中,该院通过电话、信函的方式征询广大干警意见,既保证决策科学化,又达到干事简便的效果,不但遵守制度规定,而且增强工作的灵活性。
真懂真用,调解为先。该院在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理念基础上,务求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紧密围绕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年”活动,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调解,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促成双方谅解、握手言和,从而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受理民事案件2108件,调撤1771件,调撤率为84%,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