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作风建设助推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27 14:18:36


    邓州市法院今年来采取有力举措狠抓作风建设,抓根本找重点,务实不务虚,成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以纯洁思想体现好作风。该院制订了廉政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打牢干警思想基础。在具体学习方法上,该院通过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综合教育与专题整训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实践感悟相结合,使法官亲临其境,亲身感受,深受启发。对轻微违规违纪和有苗头性的事和人,该院及早介入,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使问题及早解决,触及其灵魂。

    二是严格“四费”支出,以节俭之风体现好作风。该院从各个方面严把经费支出关,尤其是对“四费”(即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燃修费)支出制订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办法,不该支出的坚决不支,该支出的按最低标准支出,使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急需要的项目上、用在审判工作中。在全市大检查中,该院的“四费”支出受到了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改革规范裁判文书,以好的文风体现好作风。该院注重裁判文书的质量,在贯彻上级法院裁判文书改革方式的同时,采取开展评选优秀裁判文书活动、举办写作培训班、严格把关批阅等措施,使全院的裁判文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四是彻底落实审务公开制度,以公正之风体现好作风。在机关大庭醒目位置设置审务公开栏,将诉讼收费标准、诉讼基本知识等全面公布,立案庭将“审务公开内容”以书面形式在当事人立案时一并告知,尽可能使当事人全面了解诉讼基本知识和诉讼过程中应监督的内容。将“三率”(即当庭宣判率、公开开庭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作为硬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不断加强检查督促,认真评比考核,从而使公开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得以真正落实,使审判工作彻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全体同志“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志鹏 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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