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邓州法院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维护其合法权益,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受到了农民工朋友的好评。
一是坚持“三优先”原则。该院对涉及返乡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追讨返乡农民工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能当庭结案的力争当庭结案,不能当庭结案的排好审期,派出专人做好当事人工作,稳定好当事人情绪,争取早日结案;积极探索电话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做法,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工打官司,为农民工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或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设立比较固定的流动法庭办案点,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农民工诉累。实行立案审查、登记、交费“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庭设立农民工维权案件“导诉员”,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咨询,耐心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采取缓缴、减缴、免缴诉讼费的办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使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确保其正当权益及时得到兑现。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取得联系,落实代理人,积极办理涉及返乡农民工维权案件。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注重与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其他多元纠纷解决主体的联动协作,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当事人之间诉讼关系的协调、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司法服务关系的有序,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开展专项执行工作。成立“农民工维权”等专门办案小组,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优先执行,穷尽执行方法,采取强制执行、通过和解约定分期履行计划及开展司法救助等措施,积极解决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返乡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其回乡创业提供司法保障。
四是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法庭干警以马锡五审判精神为先导,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村头、街头、床头,向农民工散发《劳动法》、《农民工权益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和咨询,定点帮扶,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农民工开展学法、用法讲座,组织以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为内容的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