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里的守望者

发布时间:2026-09-11 10:11:42


    站在邓州法院张村法庭的门口,放眼望去,是大片的田野。这里的景色随季节流转,从麦苗的青绿到稻浪的金黄,周而复始,如同我们基层法庭所面对的那些纷繁复杂却又充满生活气息的纠纷。

    我常常觉得,我们不仅是坐堂问案的法官,更是这片田野里的守望者。我们的使命,不仅仅是裁决是非,更是要在这片深厚的土地上,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共情化解心结,蹚出一条通往人心与公正的“枫桥”之路。

    我初到法庭时,曾满怀一腔用法律定分止争的热血。记忆犹新的是那起排除妨害案件。张家的房檐雨水直接滴落在李家的外墙上,长年累月,墙面洇湿一片。案情简单,法条明晰。我自信满满组织双方调解,照着法条指出双方的问题,以为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指出张家的问题,张家立刻“炸了锅”;我转而对李家说自然排水的要求合法,李家一蹦三尺高。几次三番,不仅问题没解决,双方积怨更深。

    那段时间,我常在法庭门口的田埂上徘徊,心中苦闷。邻居大姐指着土地对我说,庄稼各有脾性,种完麦子种玉米,施肥浇水都不同,如今玉米正在灌浆,等着丰收呢。我望着那片充满生命力的土地,忽然有所领悟:土地尚且需要因地制宜,纠纷的解决,又怎能仅仅依靠冰冷的法条“一刀切”?

    我意识到,乡土社会的纠纷,往往根子不在“事”,而在“情”。张家和李家,原本关系和睦,只因几年前一句无心之言心存芥蒂,排水问题不过是积怨的爆发点。了解到这个“病根”,我改变了策略。我请出两家都敬重的邻居王某,又联合了经验丰富的驻庭调解员老马,我们三人组成了一个临时的“解纷小组”。王某负责打“亲情牌”,重温两家互帮互助的往日情分;老马则主攻“道理关”,让张家看李家洇湿的墙,让李家理解张家排水的难。我在一旁静观其变,待火候成熟,才适时介入,既讲明裁判的法律标准,也列举了邻里因小事升级成治安案件的悲剧案例。

    最终,僵局打破了。张家主动提出出铁皮,村里帮忙施工,将流水引到合适的位置。纠纷圆满解决的那一刻,两家人的手又握在了一起,争着要留我吃饭。我笑着婉拒,只收下了李家大哥硬塞来的一个刚掰下的玉米。那晚,煮熟的玉米格外清甜,我咀嚼着这份乡土的回馈,心中豁然开朗:法律要有生命力,就必须融入这片土地的温度,必须懂得倾听“情”与“理”的诉说。

    从此,“如我在诉”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行动的准则。我告诉自己,法官不能高坐审判台,必须“在场”,必须“共情”。这份感悟,在后来处理的一起“化肥款”纠纷中得到了深化。

    杨乙气愤地来到法庭,要起诉杨甲拖欠几千元化肥款。我没有立即回应,而是先给他倒了一杯茶,请他坐下慢慢说。一杯清茶,让他激动的情绪稍稍平复,开始倾诉他的委屈:当初看在乡亲情分上,低价赊账,如今却迟迟收不回钱。

    送走杨乙,我立刻联系村干部,摸清杨甲的底细:他家境窘迫,妻子常年服药,两个孩子的学费压得他喘不过气。我随即走访了杨甲家,只见他搓着手,满脸窘迫,连声道歉说没钱。我没有斥责,而是先表示理解他的难处,但话锋一转,也严肃地指出:“老杨,再难,诚信这个本不能丢。” 同时,我又回头做杨乙的工作:“咱乡里乡亲的,他眼下确实艰难,你拉他这一把,他肯定记在心里。谁家没有个沟沟坎坎?”

    真情换位,将心比心。杨乙最终同意了分期付款的方案:等六月份麦子卖了先还一半,剩余的待来年秋收玉米后再结清。签协议那天,杨甲这个朴实的汉子,非要给我装上一袋自家种的花生。我笑着推了回去:“花生留给孩子吃,有富余的,卖了钱先紧着还账。”他用力点头:“金法官,您放心,一定按时还!”

    这件事让我更加坚信,“共情”是基层法官最有效的沟通桥梁。它要求我们不仅听懂双方的“法理”,更要感知他们的“情理”,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最不失温度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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