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田野,麦苗青青,正值拔节孕穗的黄金期。4月15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托“法庭+综治+司法+村委”多元解纷机制,将一起因羊群啃青引发的涉农纠纷成功化解。不仅为农户挽回了损失,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感情。
二原告靠务农为生。去年秋播时因持续降雨,小麦迟种近两个月。为保苗情,二人投入大量精力灌溉、追肥,对麦田倾注了格外心血。
今年,同村养羊户疏于管理,致使二三十只羊群多次误入原告家麦田啃食。原告上前理论时,被告酒后赶到现场,不仅拒不认错,反而对二人言语辱骂,并将其中一人推搡倒地。
本可沟通协商的小事,演变为涉及财产侵害、人身冲突的复杂纠纷。眼见辛苦孕育的麦苗被毁,邻里关系降至冰点,二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二原告靠务农为生。去年秋播时因持续降雨,小麦迟种近两个月。为保苗情,二人投入大量精力灌溉、追肥,对麦田倾注了格外心血。
今年,同村养羊户疏于管理,致使二三十只羊群多次误入原告家麦田啃食。原告上前理论时,被告酒后赶到现场,不仅拒不认错,反而对二人言语辱骂,并将其中一人推搡倒地。
本可沟通协商的小事,演变为涉及财产侵害、人身冲突的复杂纠纷。眼见辛苦孕育的麦苗被毁,邻里关系降至冰点,二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庭主导及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被告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随后,在调解现场,被告当场向原告诚恳道歉,并主动赔偿1500元。
令人感动的是,原告接过赔偿款后表示:“咱们到底是邻居,钱不钱的不重要,主要是当时心里委屈。现在他认错了,我也不能多要。”说罢,原告当场退回被告500元,并表示双方今后为此事再无纠纷。
至此,一起涉农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从“怒目相向”到“握手言和”,麦苗还在长,邻里情也回来了。
【法官提醒】
当前正值小麦生长关键期,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及养殖户:
一、管好牲畜是法定义务。《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务必加强管理,严防牲畜啃食庄稼,否则将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二、依法维权是正道。遇到类似纠纷,请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通过村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或人民法庭寻求调解。忍一时冷静沟通,退一步依法解决,切勿因冲动将民事纠纷升级为治安乃至刑事案件。
三、邻里和睦是财富。邻里和睦是财富。法律有尺度,乡情有温度。希望大家互谅互让,守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