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用心调解涉农纠纷,法治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6-05-13 11:11:06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深入沟通、柔性解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债务人实际履行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基本案情】
    2022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李某在原告王某处购买果蔬等农产品,原告依约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尚欠46217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兰庆亚收到案件后,经仔细阅卷和沟通了解到,被告李某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因资金周转暂时陷入困境,且双方此前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一判了之”损害双方合作基础,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该案。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耐心与原告沟通,客观说明被告的实际经营困境,争取原告的理解与包容。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居中协调,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融,最终同意协商解决。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某共计欠原告王某货款46217元,于2026年10月15日前还款23110元,2027年5月1日前还款23107元;若被告李某未按上述约定时间还款,原告王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邓州法院坚持“如我在诉”、调解优先,既维护了农产品交易秩序,又为小微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下一步,邓州法院将持续优化涉农、涉企诉讼服务,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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