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邓州市纪委和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指导下,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方法、新举措,坚持“三严”标准(即严格教育、严格责任、严格监督),做到标本兼治,达到了预期效果。半年来,这支200人的队伍未发生新的违纪违法案事件,全体同志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院风清气正的风气进一步彰显。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54件,审执结2017 件,结案率为75%,调解率为85%,无发生新的越级上访案事件,老的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一、严格教育,牢牢把握队伍的思想方向
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思想问题解决了,行为就不会出现问题或者说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始终重视廉政思想教育,在坚持传统的好的思想教育方法的同时,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法官心理,创新教育方法,先后探索总结了廉政教育“四法”(即警示教育法、述廉评廉法、环境影响法、家庭助廉法),总之,让“说教风”常吹常新。
一是思想工作做到心窝里。思想政治工作要做的是维护、保养人心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艺术就是维护、保养人心的艺术。我们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各庭科室指定一名善做思想工作、人品好、业务全面的同志为“编外教导员”,负责了解本单位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化解不良思想情绪,及时向党组汇报干警思想状况。全院还定期召开干警思想工作分析会,引导、要求全体同志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不失时机召开会议讲述国内国际和法院系统形势、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引导、教育全体同志眼光放远、思想端正、增强忧患。今年以来,还结合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 ,带领并要求全体同志系统学习了指定理论篇目,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使全体同志的思想来一次“大扫除”,纠正了不良思想情绪,提高了理论水平,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执法理念和科学发展观。
二是警示教育耳边常响。在警示教育方面,我们认为要触及灵魂、震憾心魄,并且认为不管用哪种方式,只要经常教育,“雨过地皮湿”,总会起到作用。比如,对上级要求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时召开会议警示教育,在全院每次大会上,院党组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院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析通报,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半年来共召开警示教育会议8次,平均每月到少组织一次;纪检监察将新闻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和警示妙语整理成集定期发给各庭科室;充分挖掘内部法律教育资源,利用刑庭开庭审理的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法官进行旁听,使全体法官有了直观感受,切实受到生动教育。
三是软硬件建设并重。软件建设是根本,但硬件建设只要投入马上就见成效。在廉政教育上,我们既重视软件建设也重视硬件建设,针对法院廉政文化特点,建立了廉政文化图书阅览室,在全院显著位置张贴廉政文化标语,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在南阳市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全面准确;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修缮了干警体育健身场所,增添了健身设备,适时开展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等,千方百计培养干警的健康高雅情趣。
二、严格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一是用严格的制度明确责任。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及上级法院有关要求,在深入广泛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全面完善了制度建设,体现制度的科学性、易操作性和实效性、针对性,特别突出了责任追究,做到责权一致、奖罚明确、罚当其过。今年先后重点制订、完善了《全院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十禁止”处理细则》、《“五个严禁”详细规定》等制度。
二是党组带头自我加压。在年初全院工作大会上,李亚钦院长郑重承诺自己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其他党组成员与李院长签订了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该责任状严格明确了党组成员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业务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院党组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身体力行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如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首先专题学习领会,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对纪检监察同志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切实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大胆开展工作;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党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落实党务公开;党组成员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五个严禁”、“十禁止”等规定,止今天,无发生一起因违反上述规定被查处的案件,无接到一起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举报,在这些效果面前,党组的表率作用当之无愧。
三是严格追究“连坐”责任。我院的各项制度和全院干警年初逐级逐层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都体现一个特点,即分管院领导、部门中层正职、干警之间是“捆绑式”的连带责任,一人触犯了纪律,其他相关责任要受“连坐”,这样迫使“责任”人行使权利的同时强化管理责任,自觉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集体意识,也便于更好地互相监督、互相负责。半年来,各个渠道批转、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共16 起,正式立案6起,查处3起,受到追究6 人,其中记过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2人,如城郊法庭办理的原告马玉贵诉被告胡培得、何金华为确认之诉纠纷案,被确认为错案,从主审人到庭长、合议庭成员共4人均被追究了责任。
三、严格监督,切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
制度不落实,就好比高压线不带电,只能成为摆设。院党组给纪检监察配足精兵强将,下了死命令,负责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就是要“硬弓”常拉。同时,不怕揭短亮丑,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强化督查。及时成立了问责办,为便于开展工作,问责办与监察室为两个牌子一块工作。在全面督促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五个严禁”、“十禁止”规定以及节日期间车辆管理的督查,先后组织“地毯式”全方位督查3次,专项督查5次,下发督查通报6份,每次通报及时指出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责令按期纠正,对仍然不过关的单位或个人,要求单位负责人或干警本人在监察室接受培训、待岗学习。以上所有通报情况及时反馈办公室,按绩效考评规定扣罚分数,对个人的通报情况作为主要廉政内容记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通过反复、严格的督查,各项制度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制度棚架现象,尤其是“五个严禁”、“十禁止”规定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决心敞开大门让社会各界的监督之光洒向法院的各个角落,这既需要勇气,更可贵的是诚意。半年来,我们在主动接受人大权力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群众舆论监督等日常监督的同时,主动聘请6名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召开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000份,每案必发《廉政卡》及《评查表》,充分地深入地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纠偏止错,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