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莫慌张,法官导诉来支招

发布时间:2025-09-10 10:11:12


    2025年9月4日下午,林某在取快递途经邓州市某建材市场时,不幸被一只从车底突然窜出的中型犬咬伤左腿,造成牛仔裤破损及左腿一处约两公分的类圆形伤口。事发后,犬只迅速躲回车内,林某在惊慌中第一时间选择前往邓州市人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导诉指引:法官现场传授维权要诀

    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值班法官、立案庭速裁团队赵玉涛接待了林某。了解情况后,赵法官当即给出清晰专业的指引:生命健康第一位:建议林某立即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伤口处理和狂犬疫苗接种,防范健康风险;证据固定是关键:详细指导其保存好病历、医疗费票据、疫苗接种记录等原始凭证,并特别提醒对伤情进行多角度拍照并标注时间,为可能面临的诉讼留存关键证据;沟通协商先行:建议林某尽量查明犬只饲养人信息,优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介入:情理法融合促履行

    林某在接受医疗处理后,经多方查找确认了犬只饲养人袁某的身份。然而,在初次协商中,袁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林某遂再次致电法院求助。

    赵法官知悉该情况后,秉持“群众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将纠纷化解于诉前,主动与袁某取得联系。在沟通中,赵法官并未止于简单回应,而是耐心阐释《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明确规定,运用“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细致分析饲养人应承担的法定管理义务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说明文明养犬的规范要求;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增进理解、消除对立。

    最终,袁某认识到自身管理失责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袁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法官提醒:维权四步口诀

    遭遇动物伤害时,请牢记“一急救、二取证、三查责、四解纷”维权口诀,依法理性维权,让法律为您保驾护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