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执行款发放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公示表(一)

发布时间:2025-03-31 08:49:19


    为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落实人民法院向执行依据确定的债权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邓州市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0377—60206055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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