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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办好涉企“小”案件 优化营商“大”环境

发布时间:2024-11-19 09:31:35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涉小微企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努力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9月,尚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交给装修公司装修,2022年1月份,房屋装修完毕,尚某在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后,以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及其他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装修款。装修公司多次追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的装修款5万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查看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经过仔细分析和研判案情,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均存在调解的意愿,于是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安抚,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阐述民法典中关于房屋装修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情绪逐渐好转。承办法官当即趁热打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装修公司自愿扣减部分装修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小”案件背后是“大”民生,妥善处理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就是对营商环境的一次优化。下一步,邓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持续优化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涉企诉讼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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