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坚持“五慎”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促进了队伍作风的极大转变,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院风。
坚持慎独教育。教育法官在独处时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强化自我约束道德修养,防止在“独处无人”时脱离了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视线,自觉用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五个严禁”规范自己的言行,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暗地里发生,坚持在“八小时”之外用健康向上、富于情趣的生活方式取代低级庸懒、浑噩无度的不良习俗。
坚持慎微教育。教育法官从小处着手,注意小事、小节,微处自律,要求在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和侵蚀,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审判中探微求真,牢牢把握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不因一丝一毫的差错而错判、误判,尽最大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有缜密的思维、严密的计划、超前的预见,顾全大局、当好“小卒”,不应付、不马虎;在纪律上设置“红线”,不越雷池半步,常怀律己之心,不吃一顿不明白饭,不抽一包不明白烟,不拿一分不明白钱,不收一次不明白礼。
坚持慎思教育。教育法官高标准、严要求,多思考、多反省、多剖析检查自我,一旦发现自己背离职业道德和法纪,就反思、自查、自纠。要求经受住金钱、人情、关系、美色甚至暴力等各种考验,算好“名誉帐”、“经济帐”、“亲情帐”等,做到“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自觉按照审判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行事,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达到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
坚持慎权教育。教育法官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避免权钱交易、权利交易、权色交易等。要把廉洁公正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作到为公用权、利国利民,为私用权,害人害己;要实施权力的自我监督和约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掌好权、用好权,过好权力关,不滥用权力,真正做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做廉洁奉公的模范。
坚持慎行教育。教育法官要将言、行统一起来,不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要求法官把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表里如一,在行动上,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遵章守约的模范,做执行法律法规、党的政策的模范,做群众工作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