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三严”并重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03 15:11:16


    邓州市法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方法、新举措,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责任、严格监督的“三严”标准,做到标本兼治。几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事件。

    一是严格教育,牢牢把握队伍的思想方向。该院在坚持传统思想教育方法的同时,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创新教育方法,先后探索总结了警示教育法、述廉评廉法、环境影响法、家庭助廉法等廉政教育“四法”,让“廉政风”常吹常新。

    二是严格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年初全院工作会上,该院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广大干警、部门中层、党组成员与院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既抓党风廉政建设又抓业务工作。党组成员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五个严禁”、“十禁止”等规定。全面完善制度建设,特别突出责任追究,做到责权一致、奖罚明确、罚当其过。今年先后完善了《全院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十禁止”处理细则》、《“五个严禁”详细规定》等制度。实行分管领导、部门中层正职、干警之间“捆绑式”连带责任制,一人触犯纪律,其他相关责任人受连带,利于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集体意识,也便于更好地监督。

    三是严格监督,切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及时成立问责办,问责办在全面督促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五个严禁”、“十禁止”规定以及节日期间车辆管理的督查。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日常监督的同时,主动聘请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召开由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廉政卡》、《评查表》等,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纠偏止错,有效促进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志鹏 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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