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

  发布时间:2017-09-09 10:16:19


邓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邓州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第一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立案登记和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非诉案件的审查。

(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审理。

(三)相应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邓州市人民法院结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邓州市人民法院共设置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19个副科级内设庭科室以及17个派出法庭。共有在编人员193人。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6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6.8万元,占69.11%;年初结转和结余1447万元,占30.89%。

四、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4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5.7万元,占43.96%;项目支出2493.1万元,占56.0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1.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6.32万元,占8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7万元,占12.0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6.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汽油、维修、保险和过桥(路)费等。2016年期末,邓州市人民法院车辆保有量为68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和外省、市(地)法院系统领导同志及有关来宾的公务活动。邓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共接待来访人员4384人次(含陪同人员)。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34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邓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23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1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4,209.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68.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41.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28.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3,236.8 本年支出合计 54 4,448.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年初结转和结余 27 1,447.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35.2
28 57
总计 29 4,683.9 总计 58 4,683.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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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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